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杭州进行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
“双11”前夕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5日在杭州召开“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”,召集京东、快手、美团、拼多多、苏宁、阿里巴巴、云集、唯品会、1药网等20多家电商平台企业参会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表示,互联网领域的“二选一”、“独家交易”是《电子商务法》明确禁止的行为,也违反《反垄断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各方反映强烈的“二选一”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。
座谈会上,京东、拼多多、阿里等电商平台先后发言。京东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抵制“二选一”,绝不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做促销活动。拼多多相关负责人称遭遇“二选一”压力。
“二选一”,一般指平台要求商家与自己签订独家协议,或以其他方式使得商家客观上只能选择一个平台进行合作与经营。
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没有明确提及“二选一”。她表示:“因为规模效应,我们与优秀商家合作,给消费者提供最优的消费体验、最低的价格,同时平台向这些商家提供最好的流量资源,形成多方受益的格局。但总有一些竞争对手对这种独家合作模式进行恶意阐述,这是一种恶意炒作。”
企业发言后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梁艾福、反垄断局副局长徐乐夫等讲话。“互联网领域的‘二选一’、‘独家交易’是《电子商务法》明确禁止的行为,也违反《反垄断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既破坏公平竞争秩序,又损害消费者权益。”梁艾福表示,总局将密切关注相关行为,对各方反映强烈的“二选一”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,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此外,市监总局还指出近期网络经营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,包括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药品销售乱象、集中促销中以虚假折扣误导消费者等。会议强调,所有从业者要共同遵循守法合规、公平竞争、权责相当的原则,严格遵守《电子商务法》等法律法规,绝不能不择手段博眼球、打擦边球,片面追求流量和销量。
同时,会议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要求:参与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主动履行义务,依法合规经营;平台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等基本义务,严格审核资质资格;平台积极落实平台治理义务,履行法定责任;平台要督促促销经营者履行促销活动义务,遵守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等法律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;平台要公平有序竞争,不得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,不得限制、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;平台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正常运行,禁止违背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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